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
85517223,85510700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新经纪,新视界

首页 > 信用档案 > 信用管理办法和指标 > 诚信盟约

诚信盟约

武汉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盟约倡议暨经纪人诚信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管理,维护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房地产经纪行业整体形象,强化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诚信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保障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武汉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运营状况,特倡导缔结“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盟约”,并试行“经纪人诚信执业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盟约的缔结,和经纪人诚信执业监管办法的试行,旨在大力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通知指出“围绕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并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关于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确保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签定“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盟约”的经纪机构及辖下的经纪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在本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在房管部门完成备案并领取《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并完成数字认证锁相关手续,可登陆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组织。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在武汉市已获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湖北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注册证书》或《武汉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并完成数字认证锁相关手续,可登陆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从事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第六条 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盟约的签订,秉承“自觉、自愿、自律”的精神,一经签定将严格执行。

 

第二章  武汉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盟约范畴

 

第七条 凡致力于规范行业经营、推进行业发展的武汉市范围内正规运营的经纪机构皆可签定“武汉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盟约”(以下简称“盟约”),该盟约为行业自律公约,一经签定将同步报武汉市房管局和各区房管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签定盟约的经纪机构须自觉遵守行业经营规章,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诚信经营、执业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强本机构经纪人员的诚信操守训导,建立内部诚信登记制度,确保及时提报经纪人员执业诚信状态。

 

第九条签定盟约的经纪机构须秉承“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定期考核机构内从业经纪人员的诚信水准,将员工的聘用与行业诚信评估直接挂钩,确保在岗人员积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条签定盟约的经纪机构须严格遵行“诚信失却经纪人员”不得聘用的原则;凡经纪机构出现纵容或包庇不诚信执业经纪人员的行为,行业协会将据实报请武汉市房管局和各区房管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惩处措施。

 

第三章  房地产经纪人员诚信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 凡合法执业的经纪人员,须竭力维护行业正常秩序与稳定发展,自觉抵制“签订阴阳合同、飞单”等不正当从业行为,积极遵守经纪机构规章制度,举报并揭发行业内违规经营行为,争做行业诚信宣传员。

 

第十二条 凡从事不正当执业行为的经纪人员,一经经纪机构查获属实,将第一时间提报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协会将给予官网曝光,行业内发文通报,通告行业主流媒体,并同步提交武汉房管局报备存档、兴房网专栏曝光,后期武汉市房管局和各区房管局将视诚信缺失状况,考虑是否取消UK钥匙、限制登陆平台进行网签等交易权限。

 

第十三条 凡经查获违规行为属实、并报协会曝光备案的经纪人员,盟约签定范围内的经纪机构将一律不予聘用,切实杜绝不诚信经纪人员的违规投机心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负责解解。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武汉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盟约》签定之日起实施。

 

 

 

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监督电话:027-85517223

协会网站:http://www.whzjxh.com

 

主题词:诚信盟约  监管办法                        

呈送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            2014年10月24日印发

 

附件:武汉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盟约

 

武汉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盟约

  我机构自愿加入武汉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联盟,自觉遵守《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章程》,认真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行业法规,竭诚担负经纪机构之于行业健康发展的使命,积极履行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义务。坚决抵制经纪行业不诚信经营行为,敦促提高机构管辖内的经纪人员职业操守,举报曝光经纪人员的不正当执业行为,对于联盟查实、协会通报和媒介曝光等诚信缺失的经纪人员决不聘用。

  特此盟约,以儆业界,以褒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