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
85517223,85510700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新经纪,新视界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关于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倡议书

关于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倡议书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特面向全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制度。

  二、各机构、企业切实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市房管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履行备案和报告手续,实现“应备案、尽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予以更新,并敦促员工加强实名登记管理,在备案合规、登记正常的情况下有序开展房地产经营活动。

  三、切实践行《房地产经纪服务规范》(DB4201/T 645-2021)、《武汉市住房租赁基本规范》(T/WFJX 002-2023),规范房地产经营活动和行为,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落实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信息公示(房源展示、营业执照、备案标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合同示范文本以及相关文件),不断提升门店服务规范和服务水平。

  五、规范房源核验与房源信息发布,落实《市房管局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规发布房地产价格信息的提醒告诫函》相关要求,不发布未经委托人书面签名(盖章)同意等不实房地产出售、出租价格信息,以及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房屋信息。

  六、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交易服务平台或自媒体平台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平台和直播间明确公示机构备案、人员实名登记、房源核验信息。

  七、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未备案、经营异常、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被列入风险企业名单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经纪服务。

  八、各机构、企业应加强运营资金管理,设立交易专用资金监管账户,不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当事人资金。

  九、不盗用其他房屋影像资料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泄露或不当使用当事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更不得非法使用、出售或向他人提供房屋信息。

  十、不得从事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望广大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法规政策培训,完善自律机制建设,积极配合市、区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为持续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做出贡献。


                              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
                              2024年3月7日


倡议书20240307

倡议书02.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