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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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职能


◎ 会员大会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除名及奖罚;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会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秘书长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通过;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 行业指导委员会职能
(一)分析武汉房地产中介行业动态与趋势,对相应的发展规模和布局调整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根据行业与企业的需求,制定相关发展规划;
(三)指导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 代理专委会职能
(一)完善行业规范,指导行业行为;
(二)加强品牌传播,提升行业形象;
(三)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整合发展;
(四)促进行业交流,提升专业水平;
(五)广泛宣传协会、充实会员队伍。

◎ 经纪专委会职能
(一)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指导性决策意见;
(二)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课题研讨提供数据分析;
(三)统筹组织行业类研讨和高峰论坛活动;
(四)积极开展行业跨区域交流学习;
(五)主持制定行业规范运营自律细则条例;
(六)协调行业各经纪机构竞争行为;
(七)宣导行业正能量,树立行业新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