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3.15关于诚信经营的行业倡议书
我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
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切实保障房地产经纪领域交易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强化服务责任感、提升服务满意度,树立行业新风,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诚实守信的从业精神,推进房地产经纪诚信体系建设,塑造良好的行业社会形象,武汉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自觉遵守武汉市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履行《武汉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公约》,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觉进行经纪机构经营备案、房地产经纪人自觉做好执业登记,依法规范挂牌执业。
三、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不做虚假承诺及有违职业操守和道德的行为。
四、各经纪机构不得恶意炒作、抬高房价、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贷”等金融服务。
五、维护行业形象,共同抵制有损行业形象的不良行为。勉励行业内相互尊重,同业互助,坚决抵制不正当手段的行业恶性竞争。
六、自觉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保守客户信息秘密,不利用客户信息从事任何与向客户作出承诺无关的活动。
七、严格规范交易资金管理,不挪用、不占用客户交易资金。
八、各经纪机构应重视企业内部规范管理,加强企业内部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养,不聘用被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处罚禁业的违规人员从事经纪服务。
九、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服务意识。
望全市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热烈响应并认真践行以上倡议,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从诚信经营机制中率先示范树立标杆,共同维护行业形象,营造健康、规范的行业发展环境。
武汉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