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
85517223,85510700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新经纪,新视界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转 | 中房学关于举办《住房租赁条例》宣贯班的通知

转 | 中房学关于举办《住房租赁条例》宣贯班的通知


                 中房学〔2025〕29号

各会员单位,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地方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宣传贯彻《住房租赁条例》,帮助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相关行业组织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我会定于9月15日至16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
《住房租赁条例》宣贯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时间
  
9月15日-9月16日,会期一天半
  报到时间:9月14日14:00-19:00,9月15日8:00-8:45。
  会议及报到地点:武汉会议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38号)。

  
二、会议内容
  (一)《住房租赁条例》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
  (二)《住房租赁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三)《住房租赁条例》贯彻落实要求;
  (四)住房租赁常见法律问题和纠纷处理;
  (五)地方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实践。
  会议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领导,有关专家学者,地方行业组织负责人等授课。

  
三、会议报名
  (一)会议费
  会议费为
800元/人(含资料费、餐费等)。我会单位会员可免1人会议费。
  参会人员住宿费和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自理。参会人员如预订武汉会议中心住宿,请与酒店联系预订,并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住宿手续,支付住宿费(如武汉会议中心已预订满,可预订附近的桔子水晶酒店,两家酒店住宿费标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会议的人员请于
9月11日(星期四)前登录我会会议系统(hypx.cirea.org.cn/10406.html)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并支付会议费。

640.jpg



  
四、其他事项
  1.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2.会议费发票说明。现场报到后,我会将为交费人员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交费人员可登录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下载,或者登录会议系统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增值税纸质发票相同。
  3.会议其他事宜,可与我会会员服务部联系,电话:010-88083083。

  附件:酒店住宿费标准及联系方式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25年9月8日


附件:酒店住宿费标准及联系方式

住宿费标准.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