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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房经字【2016】05号
关于房地产中介执业风险提醒
近日,上海银监局发布通知,因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并有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行为,故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仁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佳歆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汉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含为上述中介机构撮合的房屋交易提供按揭贷款服务,不包括4月24日24点前已网签的房屋交易)。此外,上海市银监局表示,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
http://sjr.sh.gov.cn/Category/Detail?informationid=146932)
在此,我协会郑重提醒广大会员单位及中介同行,应依法依规、依照行政许可开展各项业务,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提供金融服务,违规向买卖双方提供首付贷、众筹、担保等产品和服务;对于涉及金融服务的业务,如有不明之处,应及时请示相关管理部门。
目前,武汉市已启动违规销售商品房问题专项检查工作,下一步对经纪行业违规问题的专项工作检查将启动,望各会员单位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自律发展,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良好健康发展。
武汉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