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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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业诚信经营自律自查的倡议书

  为倡导诚实守信的从业精神,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构建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推进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做出应有的贡献,武汉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特向全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
  二、自觉遵守《武汉市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维护行业社会形象,共同抵制有损行业形象的不良行为。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觉进行经纪机构经营备案、房地产经纪人自觉做好执业登记,依法规范挂牌执业、持证上岗。
  四、遵循公平互惠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不做虚假承诺及有违职业操守和道德的行为。
  五、自觉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保守客户信息秘密,不利用客户信息从事任何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六、严格规范交易资金管理,不挪用、不占用客户交易资金。
  七、各机构应重视企业内部规范管理,加强企业内部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养,不聘用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禁业的违规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服务意识。
  九、积极正视消费者投诉,友善接待,安抚情绪,冷静应对,合法、合规地提供解决办法,不敷衍、不拖沓、不逃避、不积压,一事一议,一事一清,切实维护房产交易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十、积极采纳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关于诚信规范经营的合理化建议,自觉开展自律自查活动,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行业协会郑重吁请全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行业形象,营造行业健康、规范的发展环境。


武汉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