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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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屏蔽武汉恒安大地产违规信息的函
各房地产信息发布机构:
  武汉恒安大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大地产”)所设七家分支机构因存在无证照无证照经营、挪用客户资金等违规经营行为被多次投诉且一直未解决。目前,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已收回该公司《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资格备案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业已核实该公司所设分支机构工商执照均已注销,同时该公司原注册所在地公安机关也已立案。
  我国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我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恒安大地产继续损害行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我协会望各房地产信息发布机构能屏蔽该公司各类广告信息。接函后,如贵机构继续协助发布该公司信息的,将承担连带责任。
 
 
主题词:屏蔽 违规信息 协商  函                    
呈送: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汉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2011年8月12日印发
回 执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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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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